案例回放:前几天的一个下午,赵先生一家3口去南澳出海游玩,下高速后直接上了通往南澳的小路,当一家人在车上欣赏如诗如画的乡村风光时,突然右前轮爆胎,方向盘随之失去了控制,唐先生赶紧踩刹车。所幸当时车速不是很快,车轻微撞向了路边的树上,人员没有受伤,仅汽车右大灯、右前叶子板和前盖有一些损伤。保险公司查看现场后只确认了赔付维修更换大灯、右前叶子板和前盖的费用,对于轮胎以及轮箍的检测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让赵先生疑惑的是,他已经投了“全保“,为何车损险只赔付大灯前盖和叶子板,不赔轮胎和轮箍呢?
专家说法:
目前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的车损险对于由于爆胎引起的自身车辆损失或第三者损失有这样的规定:即由于轮胎爆胎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员车辆或物品的损失,可以用投保的第三者险来赔付;对于交通事故中自身车辆的伤害,可以利用投保的车损险对于除轮胎、轮箍外的其他部件进行赔付,轮胎和轮箍属于免赔部分,要求车主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其实轮胎和轮箍不是保险公司赔付不起,而是因为轮胎属于损耗品(轮胎爆破往往会引起轮箍变形),如果轮胎也放入赔付范围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车主对需要及时更换的老轮胎或破损轮胎不去更换,引起轮胎单独爆破事小,如果因破损轮胎不及时更换引起更大的交通事故的话则就危害很大。
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宋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