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两天,陈女士买了一辆车,由于临近春节没去办理上户手续,也没有办理临时牌照。但陈女士提前在中保公司买了车险。哪知五天后陈女士在遂宁为避让一过马路的小孩,一着急错将油门当成刹车,结果一头撞上了路边的水泥墩。陈女士当即报警并通知了当地保险公司。然而,回到成都后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理由是陈女士的车没有临时牌照。陈女士想不通,她认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明知她的车没有上牌,却为她保了险,并告知她保险随即生效,为什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却不予赔偿了呢?就此事记者分别咨询了交警、律师及保险业人士。交警告诉记者,机动车必须在交管部门登记注册,拥有合法牌证方可上路行驶。律师及保险业人士则称,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由于陈女士的车没有临时牌照,因而不具备合法上路的条件。在机动车保险条款中也有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所以该保险公司拒赔的做法并没有错。
保险业人士指出,有些车主误以为只要买了车险,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却没有认真阅读或忽略了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陈女士的案例值得许多首次购车车主引以为戒。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