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的徐先生用消费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汽车贷款保险等手续,6400元保费中含有500元人身意外保险。但是,徐先生出险后到保险公司索赔时才发现,公司的保单上却显示保费是90元钱,徐先生很是不解。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徐先生称,2008年6月,他用消费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轿车,后经朋友介绍,花了6400元钱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汽车贷款保险等手续,其中含有500元人身意外保险,出险后最高赔付额15万元。
今年1月,徐先生开车外出时遭遇车祸后住院,出院后他拿着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收据去找保险公司赔付。但是,让徐先生意外的是,明明是保费500元的人身意外险,但是保险公司给的保单上却是保费90元。
徐先生介绍,出事后,自己第一次手术就花了近6万元,而且还要进行第二次颅骨修复手术,这需要一笔不小的手术费。但是由于入险金额改变,徐先生能够享受的保险额度大打折扣,本来能享受到最高15万元的赔偿,现在,最高只能赔偿3万元,这让徐先生难以理解和接受。
徐先生当初入保500元的收据和90元的保单从何而来,究竟以哪个为主?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给徐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黄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徐先生确实是入的500元的人身意外险,但是由于徐先生是消费贷款购车,所以500元的保费也是分三年交的,只不过是一次性收齐了,分三年给其投保,第一次就给保了90元的,剩余的钱还要分两次保完,所以并不存在保单缩水情况。
但是徐先生称,保险公司是在他出事后才向他解释的,并且那张90元的保单自己也从未见过,也没有在上面签字。“当时这个(90元的)保单出来后,我就很惊讶。我不知道这个事,我一看还有我的签名,但是这个签名明显不是我的字迹。“徐先生说。
针对徐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是业务员代签的名字,不过这种情况在保险公司是被允许的。
徐先生说 :“当时这个(90元的)保单出来后,我就很惊讶。我不知道这个事,我一看还有我的签名,但是这个签名明显不是我的字迹。“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