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疏忽忘记关闭汽车的天窗,前不久一天上的大雨,市民李小姐停在露天停车场的派力奥不仅原装车载电台被淋湿,无法正常使用,放在副驾的一部价值1万多元的相机也被淋坏。李小姐随后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对车上物品进行赔偿。可是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给予的赔偿意见是:原装车载电台可获赔,但相机不予赔偿。李小姐对此感到非常纳闷,于是找到保险公司理论。
【专家点评】
根据车损险条例:保险期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雷击、暴风、暴雨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因此,只要是由于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都可以赔付。根据上述案例来看,李小姐汽车中的原装车载电台如果确定是被暴雨淋坏,情况属实,那么多数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另外,据不同保险公司对条例的理解不同,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那么,为何李小姐放在车里的价值1万多元的相机不能获赔呢?因为在车险免责条例中明确指出:车上的零部件、附属设备受到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予以赔偿的,这些新增设备指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设备以外的,另外加装的设备和设施。因此,关于车内进水造成的损坏可要求赔偿,但前提是原厂产品,而不是自己加装的产品。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