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胡先生投诉称,6月21日,他花20多万元购买的新车被朋友周某借走使用,结果在海口大同路行驶过程中,为躲避一辆超车的皮卡车,一头撞在路旁大树上,车头受损严重,朋友周某受伤。事后,胡先生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保险公司表示,对事故损失不承担赔付责任。
事发时朋友周某电话通知其同事郜某前来处理。郜某赶来后,便电话联系车主胡先生,同时,郜某报警并通知了xx财险公司,声称自己是司机。
其后交警部门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负全部责任。胡先生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称郜某没有提供真实信息,存在欺骗行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悉,胡先生已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 汪承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