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国内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投保沈阳车险中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互碰,如果只有不超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适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
》》》车险直通车,尊享免费道路求援无限次!案例:陈先生是一位沈阳市的私家车主,年初投保了沈阳车险,自然也包括交强险,一天中午,由于陈先生车速过快,于是和迎面而来的另一辆机动车相撞。幸运的是,两辆迎面相撞的机动车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加上两辆机动车均有一定的责任,为此,两位车主在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之后,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两辆迎面相撞的机动车适用“互碰自赔”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定损并办理了“互碰自赔”的出险理赔手续。
分析:“互碰自赔”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多车互碰、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元、都有责任、各方同意”。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沈阳车险中的交强险(并且都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过2000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提示: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即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此外,如果一方交强险到期也不适用于此规则,为避免这一情况发生,平安网上车险向客户提供了续保短信提醒服务,避免了因脱保可能带来的麻烦,另外,投保沈阳车险也可通过平安网上车险方式完成,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费率相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