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市民李小姐买了辆新车,开心的她暂时没有办理正式牌照,而是办了一个临时牌照,然后用发动机号购买了车险,认为这样也有保障。但临时牌照过期的第三天,李小姐的车便出了点小事故。她找保险公司索赔,被告知没有办理车牌照,不能理赔。李小姐把临时牌照当作“汽车临时保险”了,没想到一不留神过期后却让自己遭受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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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专家解读:临时牌照的正称是“车辆临时移动证”,是车管所颁发的,一般作为未上牌新车领车、试车之用,且有效期只有15天。有的车主购车领取临时牌照,并买了车险后,就以为已经有“汽车临时保险”了,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协定负责赔偿;但临时牌照一旦失效,即使购买了车险,保险公司也将拒赔。因只有符合交管部门规定、有上路资质的汽车才能得到保险理赔,没有号牌便没有上路资质。所以,临时牌照不等于“汽车临时保险”,购新车后需尽早正式上牌。
案例2:於先生刚把心仪的车子领回家,为了躲避交通处罚,故意迟迟不办理牌照,每天开着无牌车子上路,结果被高空抛下的杂物砸破车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於先生只得自认倒霉,自掏腰包修车。原以为拖延时间办理车牌相当于为车子构建一个“汽车临时保险阶段”的他,后悔莫及。
车险专家解读:一般而言新手开车容易出现事故,如果不及时上牌的话会白白受损。假若新车主为了停车、上路方便,逃避交通处罚而有意不办理牌照,吃亏的终究是车主。於先生自认为迟迟办理车牌相当于为新车制造一个“汽车临时保险阶段”,其实属于偷鸡不成蚀把米,实不可取。
温馨提示:虽然有了车辆临时移动证作为理赔凭证,但车辆盗抢险依然是作为免责被排除在外的。由于未上牌的新车被盗,车主无法提供发动机号等证明车辆标的有效证明,这给保险公司核赔带来难度。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盗抢险条款中将“未上牌时发生盗抢”列为免除责任。故莫将临时牌照和车险的结合作为“汽车临时保险”,新车最好尽快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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