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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提新车时务必关注汽车保险生效时间,未生效莫上路

案例

今年5月28日,蒋先生26万购买了一辆汽车,其中包括了4s店代办车险的费用,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第二天,销售公司代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车险手续,自5月30日零时起该汽车保险生效,至明年5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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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蒋先生却在29日下午驾驶新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蒋先生负全部责任。在蒋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出险时间不在汽车保险生效时间之后,不予赔偿。

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造成了损失,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对销售公司何时需办妥投保手续并没有作出约定,销售公司也未确定汽车保险生效时间,蒋先生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蒋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承诺保险合同于2007年5月29日凌晨零时生效的观点不予采信。

新车上路,关注汽车保险生效时间

像蒋先生这种情况主要在通过经销商办理保险时容易产生,一般消费者的理解就是4s店在帮我办理保险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汽车保险生效时间,应该确保在提车当天就能生效。实际上,这是消费者误解了办理保险的流程,一般来说,到保险公司办理车险需要提供车辆购买的相关证明,很多4s店在购车时并没有现车,无法提前办理相关保险,只有等车到,办理了相关证明后才能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

专业人士表示,车主在委托4s店办理车险的时候应该明确告知4s店,保险应该在提车当天生效,如果4s店表示无法办理时,消费者可以让4s店先去办理车险,然后自己到相关的保险公司更改汽车保险生效时间。目前,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汽车保险生效时间的更改。

未上牌车辆出意外,不能获赔

另一种情况就是新车在购买时还没有上牌,在路上行驶时就发生意外,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提车回家或者开车上牌的过程中,新车主由于驾驶技巧不熟练而导致。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上牌车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专业人士建议,最好的方法就是委托4s店上牌,这样可以规避很多风险,或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与保险公司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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