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救人心切没有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车主赵先生不满保险公司只同意作部分理赔,起诉到法院。记者2月24日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付3700元。
赵先生起诉称,去年4月,他的职员驾驶其所有的车辆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由于救人心切,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后经交通队认定,车主赵先生承担100%赔偿责任。赵先生向投保的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赔,却未得到保险公司配合。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表示,由于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依规定只能以赵先生无责的标准赔付其医疗费用100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同意赔付3700元,并已履行完毕。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