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首页
保险频道>保险知识

车主需熟悉车损险计算方法 避免“高投低赔”现象发生

车损险作为基本险的一种,对爱车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投保和赔付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测算标准的不一样,引发理赔的纠纷。对于车主来说,需要熟悉车损险计算方法,从而避免“高投低赔”现象发生。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2009年10月1日出台的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这一条款对于车损险计算方法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首先车损险的保额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超过的部分无效。其次对于一部已经有一定车龄的旧车,如果是按照其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那么如果部分损坏,则按照保额去赔偿;如果按照折旧的价值投保,那么如果发生部分损坏就应该按照投保的比例来赔付;但如果这部旧车整部车被损坏了,则即便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也将按照实际价值(折旧后)进行赔付,中间的差额所对应的保费就要退回。

对于新车主而言,如果坚持按照实际价值投保车损险,则车损险计算方法可认为是,第一年投保时按新车价格确定保费,从第二年开始保费就要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计算,从而每一年保费都将会有一定比例的下调。

依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以一辆使用期限在4-5年的普通家用车辆为例,每年折旧率应为7.2%,根据车损险计算方法,保费大约能降低两成以上。

此前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车损险的计算方法往往是依据新车购置价为标准,而在发生事故需要赔付时,则往往以车辆的实际价值为赔付的上限,从而发生“高投低赔”的现象,这对于旧车而言显然有失公平。

平安车险承保包括车损险在内的所有车险险种,对于车辆如何投保、车损险计算方法等有疑问的投保人可拨打平安车险电话进行直接咨询。

》》》平安网上车险,1分钟车险报价还能赢油卡!

返回上一级
返回保险频道首页
【同类相关知识】

对车辆保险赔付存在三种误区

带您走进车险知识大课堂

车辆理赔攻略为您出谋划策

【其它类相关】
投保|产品|资讯|案例
【更多相关】

[优惠]1分周周抽潮流数码  

[产品]平安白金信用卡  

[理财]房价大跳水证商品房定价乱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