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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潜在风险 拼车前了解车险签订协议

拼车这一热点话题在北京奥运期间实行汽车单双号行驶的大背景下显得愈发火热—— 

“拼”出来的法律话题 

少开一辆车,少消耗一份能源,多保护一些环境,正在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拼车、拼餐、拼租、拼游……时下,各式各样的“拼”项目已越来越让人熟悉并接受,甚至有人说我们已渐入一个“拼”时代。 

如果要给“拼”找一个外文对应词,应该是“algebraic averagc(译为代数平均,缩写为aa)。aa制由欧美国家传来,已被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普遍接受。它的精神实质是节约、方便,还有“为自己买单”。 

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各类拼客网非常活跃,只要人们能想得到的,都能通过网络“拼”成功。而在品种繁多的“拼”活动中,拼车又是牵扯范围广、争论问题多、关注人群很大的一个话题。 

为了奥运我们“拼” 

8月1日,由北京市团市委发起的“绿色奥运,微笑北京”车友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以易车会为代表的北京各大车友会都积极参与。易车会车友在城乡贸易中心、翠微大厦等站点开展了“我拼车,我环保,我奥运”为主题的绿色出行宣传活动,以易车会网上拼车专题为平台,为车主提供拼车信息,倡导绿色出行,并为支持车主发放奥运五环微笑丝带。活动现场“少开一天车车友践行录”吸引了众多车主前来签名见证。 

为实现第29届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目标,北京市决定从7月20日至9月20日,全市所有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对于开惯了自己车的人来说,限行令带来了新问题。在限行的日子里,有人选择坐公交车或地铁出行,有人骑自行车,有人步行,有人搭乘同事或亲朋的车,还有一部分人直接上拼客网,发帖子征集拼车友。在网上,拼车友们共同的口号是:为了奥运,我们“拼”了。 

时下,“你拼了吗”已成为京城一部分人见面时的问候语。与此同时,媒体也一改以往对拼车的谨慎态度,开始鼓与呼起来。8月初,某网站发出“方便你我,结伴同行”倡议,呼吁有车族在限行期间,加入互助的拼车队伍。北京《竞报》开辟“征集拼友”栏目,为拼车友牵线搭桥。更引人嘱目的是政府部门对拼车的态度的转变。8月14日,北京市交通部门举行了“和谐交通北京有我”活动,倡议180万私家车亲友合乘。北京市交通局安监处处长、市私人机动车安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苏峰说:“鼓励车主搭乘上朋友、邻里和同事,互助出行,以缓解交通和环保的压力。” 

老百姓的快乐“拼” 

拼车话题因奥运会再次浮出水面,并被一部分人当成时尚来追求。其实,作为一种互惠互利的出行方式,拼车在民间早已有之。 

在北京工作的罗小姐以前坐地铁上下班。以前地铁票价3元,每天至少得6元,每个月就是100多元。后来地铁票价改2元了,每个月也得花80多元。两个月以前,通过小区网站,罗小姐结识了邻居方女士。方女士开私家车上班,中途经过罗小姐单位。二人很快达成拼车协议,罗小姐每天搭乘方女士的车上下班,每月给方女士100元汽油费。这次,罗小姐可乐了,钱没多花,可不光节约了时间,最重要的是再不用在高峰期挤地铁了。方女士也很满意,既少花了钱,又交了朋友,何乐不为。 

在众多拼车友中,黎先生和白女士算是最幸运的。3年前,二人通过拼车成了朋友,一年后,二人喜接良缘。黎先生称自己是“拼”时代的幸运儿。他说自己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跟人合租过房子,现在知道那叫拼租。他还跟人拼过餐,听说哪里有好吃的,在网上一招呼,总有一两个人响应。一餐饭下来,每人所花餐费比自己独自来要少得多,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说笑,遇性情相投的还可以结为朋友。黎先生表示,虽然现在成家了,但还会和夫人一起继续享受快乐的“拼”生活。半年前,他们买了自己的第一辆车,每当周末去郊游或者去远一点的超市购物,之前他们都会在社区网上发一帖子,邀有意者同行。如果对方也是有车族,双方会达成协议,这次开我的车,下次开你的,大家轮流。遇到没有车的人,他们也会乐意免费捎带上对方,如果人家执意要给过十块二十块汽油费,或者给几个水果之类的,他们也会高高兴兴地收下。 

此外,近年来汽油价格步步高升,一些收入不高的私家车主开始感到钱袋子吃紧,也是有拼车意愿人群日渐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今年6月油价涨幅达到4年来最高以后,各地拼车网站更是十分活跃起来。据杭州58同城网统计,该网站6月在杭州的拼车信息达到9000余条,较5月份增长60%,而5月份较4月份的增幅是10%。而杭州另一家公交网的统计则显示,该网6月份的杭州拼车信息量较前一月增长率超过了300%,信息集中发布在6月20日汽油涨价公布之后。 

油价居高不下,找个人拼车分摊成本是多数拼车友的初衷,他们的口号是:爱“拼”才会赢。李先生说,3年前他刚买车的时候,每次去加油站花180元就能把油箱加满,现在,加满一箱油得300多元,增加了约一倍。他正计划上社区网发一帖子,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拼车友,他希望每个月汽油费能因此减掉一半。 

要给“拼”一个“名分” 

少开一辆车,少消耗一份能源,多保护一些环境,这是当前人们的共识。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拼车是受政府鼓励的,空车出行则要受罚。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拼车只能在私下里悄悄进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非营运车辆只要收了费,就违反了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属于非法营运,也就是俗称的“黑车”,属打击之列。 

2007年9月,安徽颍上县人朱长军向搭车的路人收了6元“油钱”而被罚2万元的案件在杭州下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朱长军称,2007年4月25日上午,他开车经过杭州市下沙智格小区,两名自称急着上班的男子拦住了他的车子,焦急地要求搭一程。见两人很着急,他心一软就让他们上了车,并随便说了句“给6元油钱算了”。朱长军说,从智格小区打车到两人上班的地方至少要10元,收点油钱并不过分。 

而杭州市城管部门则认为,朱长军没有公共客运营运证,涉嫌非法营运。根据《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于非法运营的司机,罚款额度为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城管部门还认为,朱长军的非法营运行为与拼车是两回事。拼车应是相互熟悉的同事朋友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之间,不会像朱长军那样在大街上拉人后上车再谈价钱。 

朱长军的行为究竟是非法营运还是拼车,一时很难界定。但拼车在民间已顽强地生存下来并日益普及却是不争的事实。在全人类都在研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时候,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出行车辆已成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拼车无疑是被提倡和鼓励的。 

7月23日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出“节约能源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包括每周少开一天车等13项举措。8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规定除特殊公务车外,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企的公务车都将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 

虽然国务院的《通知》没有明确提倡拼车,但从节约能源的角度看来,对拼车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乘着奥运会的东风,众多的拼车友们在大大小小的拼客网上扬眉吐气地大声吆喝了起来。 

尽管拼车早已进入人们的生活,但其合法性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说法。简单地说,就是“身份”问题。为此,有人呼吁为拼车“正名”。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将拼车与非法营运作一个严格的界定,并对拼车人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作出相应的规范。从本质上说,拼车行为是一种分担成本的补偿行为,其搭乘对象相对固定,多具有一次性、临时性或者短期性的特征,并非长期以此为业。只要收取的金额不是过分高于车辆运营成本,就不应认定为是非法营运,应该与长期以盈利为目的搭载不固定乘客的“黑车”区别开来。 

“拼”风险请您绕行 

拼车虽然好处很多,但潜在的风险也不可忽视。其中,最主要的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每年的春节和黄金周是拼车的高峰期,三五个朋友或两家人拼车回家过节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多是长途旅行。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之间事先没有约定,那么,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拼车,无论车主还是乘客开车,开车人都必须为搭车人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在拼车前,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好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而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官江诗伟则指出,书面协议并非一劳永逸,尤其是一些免责条款,可能签了也白签。比如一些司机为了避免无偿拼车造成事故后还要对乘车人进行赔偿,便想出了签订免责条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免责协议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遵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认可协议的效力。而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那么,发生事故后,责任应该怎样分担?一般情况下,应由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乘车人无需负责。但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就应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乘车人过错包括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司机驾车,或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等。 

“拼”之前要看保单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一常识几乎人人都懂。而正是这种认识又往往将人带向误区,以为只要有损失,保险公司都能赔。其实不然。 

据江诗伟介绍,目前,我国的车辆保险主要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险,但其中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属于非强制性的保险,由车主自愿投保,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比交强险更为灵活,但保险对象同样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而在拼车关系中,搭车人通常属于“本车人员”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只有在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其能得到多少赔偿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或座位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它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目前有相当部分的车辆投保了此险种,它有利于保障拼车双方的权益。此外,搭车人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为自己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伤害险。 

有关专家建议,在选择拼车友之前,一定要对所拼车辆的保险情况详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签订书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拼车费用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的嫌疑,因为对非法营运车辆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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