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9月23日)重庆市车管部门相关工作规范出台,10月6日(节后上班首日)起与全国其他省市车管部门统一执行。
不卖号了 靓号终生使用到底
按照新规,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的范围,由此前的报废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这意味着将至少出现两点明显变化:
其一,二手车卖车不卖号。机动车在进行过户登记和因所有权转移而申请的转出和转入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将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这样一来,不管车牌有多牛多靓,也只能自己留用,不能转卖,断了“车串串”炒车牌赚钱之路。
其二,车主可将好号牌使用到底。原车主在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申请使用原车辆号牌,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达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半年时限已到,而原车主并未申请沿用的,旧车牌将重新滚入备选池,供其他车主选用。
下一步,我市拟进一步扩大自主选号的范围,由新车逐步扩大到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的小型车辆牌照上。
不排队了 新车上牌仅需两天
以前,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至少需排5次队:机动车检验岗、受理岗、牌证岗、业务领导岗、档案管理岗。
新规定减少并调整了业务岗位的设置,开展“一窗式”服务。今后,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只需将车开到查验岗,再将有关资料交到业务受理岗,即可搞定。
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对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时限,均由原来的3日缩短为1日。
不申请了 车身换装先斩后奏
以后办理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再无需事前申请,只需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但新规对改装规范仍有严格要求——改装需提交安全证明。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车主进行下列几种改装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载客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置。
允许车主在不影响安全视线的情况下,做车身广告和张贴标志。而所谓“不影响安全视线的情况”,即在车辆所有玻璃上,不得张贴除了保险或检验标志之外的其他标志。
不跑路了 车辆可以异地报废
下月,车辆报废可以不再强制到登记地——异地报废网上途径开通。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车主可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由当地车管所将报废信息传递给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信息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不怕仿了 新行驶证原价申领
下月,我市将启用新版行驶证,申领费用仍沿用老标准。
据介绍,新版行驶证在防伪技术上有了较大的突破,使用专业纸张,加入了二十余种防伪技术,如对光可发现变色平安结暗印等。同时,新版行驶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编号,也增加了造假难度。
据悉,新版行驶证有效期限提醒更明确——注明其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机动车照片为裸车照,不再悬挂车辆号牌。
老版行驶证继续有效,在办理业务时再作更换。
由于新规施行,机动车登记相关表格及具体办理流程将发生较大变化。27日,市民可通过登录公安交通信息网下载新版系列表格。27日,全市交警将上街答疑。
新规加减篇
新增法律责任,重点规定了违反登记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新增机动车质押备案业务。
新增办理注销登记的内容: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或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新增机动车转移换号规定。
申请登记的表格由7种减为4种,即《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取消了机动车停、复驶登记业务。
取消了所有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车管所只对申请事项予以登记。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