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谨防利滚利
信用卡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大多数人都有信用卡透支的经历,而且也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欠款还清。但若没按时还会怎么样呢?这绝不仅仅是加罚一点罚金的问题,而是有可能酿成大灾难。近日广州日报报道称,61岁的关老伯2年前信用卡透支2万元,因无力还款,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
怎么会有如此高的利息呢,现在来看看该银行的计息方式:
透支利息1.5%+滞纳金5%+超限费5%=债务每月递增11.5%
该银行规定: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5%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也就是说,在停止还款的情况下,这三项费用加起来,关老伯每月支付的费用高达11.5%,而且每月计复利。
也就是说,每月的欠款支付利息高达11.5%,想想的确可怕,这远远超过了一般人工资的增长速度。如果按此涨下去,一般收入水平的人恐怕是越来越换不清了。
为了谨防陷入信用卡还款误区,有必要好好了解下到底都有哪些你所不知的误区,让你在还款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此外也应懂得一些还款的方式和技巧,让你在还款的时候更能游刃有余,让信用卡为你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首先分析一下不同银行的透支利息计算方式:
透支利息有的按全额算有的按部分算
对于透支利息,真正实行起来,不同银行规定却千差万别。目前,大部分银行的协议规定,持卡人在约定还款日未全额还款的,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
如中信银行、建行便如此规定。不过,也有银行规定,部分还款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付透支利息,如工行的信用卡章程规定: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是“透支款”还是“未清偿部分”,一词之差,利息却可相差上万倍。假设某人的账单日是每月的15日,还款日是每月的5日,今年8月20日,他刷卡消费了约5万元,还款日10月5日前,他往还款账户里存了5万元,以为已经全额还款,可事后查账单后才发现,由于记错还款额,少还了0.8元。
如果按照“透支款”计付透支利息,则银行将在11月5日的还款日对他计收两笔共1142元的利息。其中一部分为50000.8元的消费总额在8月20日到10月5日原本应属免息期间的透支利息,另一部分为该透支利息和0.8元欠款在10月5日到今年1月5日之间的透支利息和本金。
如果他的信用卡是工行的卡,则只需支付0.8元未还款在45天里的透支利息,和该部分透支利息及0.8元本金在其后30天里的透支利息,两部分相加,总计不过2分钱。
此外,不同银行对于透支利息的计付方式也有很大差别,如建行、工行等大部分银行规定,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农行则规定,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取单利。
10%左右的月息是银行普遍采用的办法
在停止还款的情况下,高达10%左右的月息是目前银行普遍采用的办法,也基本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作为信用卡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当支付现金交易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来源:银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