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料明年元旦将试点开征
(来源:新快报)9月29日启动的楼市“二次调控”新政提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国庆过后,关于房产税的各种风声频传。
10月17日,在香港举办的“穗港高端不动产投资峰会暨侨鑫.汇景新城香港发布盛典”上,中国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复旦大学金融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争议众多,但上海房产税仍非常有可能从2011年1月1日就开始征收,可能按新出台的第四套方案实施。
尽管争议非常多,但房产税离我们已不远。谢百三指出,房产税和物业税不同,物业税需经全国人大代表讨论通过才能征收,但房产税不是新税种,可以随时征收。据其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等单位收到的消息,房产税一定会开征,而且极有可能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征收,上海将是第一个试点城市。
与谢百三相呼应的是,10月17日的《中国经营报》也登出消息,称财政部、国税总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启动了房产税相关行政规章和文件的会签工作,相关方案正在征取各部门意见,离正式下文已不远。
据谢百三介绍,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办法,之前盛传的有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对一家拥有的第一套住房不征税,第二、三套以上征税。
第二套方案是“新老划断”法,即在新房产税方案出来前的,不管你有3—5套房子一律不征税,以后新购买的房第一套不征,第二套超过标准部分征。因为该方案被认为太宽松,因此就修改为新老均为计税房,不搞新老划断,第一套不征,第二套人均占有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不征,人均超过30平方米以上的再征。
第三套方案是在第二套方案的基础上,对三户之家的90平方米免征,90平方米以上的,大人与未成年人可以再得到每人30平方米的免税额,即三口之家180平方米是免税额。180平方米以上的再征0.3%~1.5%的税,而且是对评估值征税,不是对原值征税。
谢百三透露,目前已有第四套方案浮出水面,即对原来(新税出台前)的存量旧房(无论几套)均不征税,对新税出台后的增量(新买的住房)征税,而且如果新房未达到规定面积的也不征税。
房产税影响
最终方案调控效果或有限
究竟这四套方案各有何利弊呢?哪种方案最有可能实施呢?
最有可能在明年元旦实施的是“第四套方案”,谢百三表示,其实第四套方案也是对第二套方案的再修改,只对新房超面积的部分征税,但原来的存量旧房,也就是居民们原来已买的住房和新买的二手房都不用再征房产税。这种方法对普通居民的原有财产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已买了房的人都不用担心被征税,估计实施起来社会阻力会小一些,但是对房价的调控效果将较为有限。
房产税或引发假离婚潮?
之前出台的二套房贷利率提升、三套停贷、家庭限购等政策,已诱发购房人以“假离婚”方式规避新政。而房产税的开征,有可能刺激更多家庭选择假离婚来避税。
谢百三表示,房产税不管用哪种方式来征收,都有可能引发千百万家庭分离。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第二套开征,那有两套房的假离婚就都不用征税了;如果以90㎡+人均30㎡×3=180㎡免税,则人们可以通过假离婚形成两个家庭,即男90㎡+30㎡,女90㎡+30㎡,小孩30㎡,共计270㎡就都是免税房,比原来未离婚的可多出90㎡免税房。随着经济的发展,渴望住大房的家庭势必会越来越多。如果以假离婚来避税,可能每年就能少交1万元左右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