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  
 
·如果您在保险期限内的旅行中不幸发生了意外,您可以得到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您因为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我们将根据“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向您支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您在旅途中发生意外医疗费用,我们将向您支付在事故发生三十天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的医疗保险金。

但是如果您是因为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的意外,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客运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三)不能提供旅行证明和相关资料;
(十四)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三)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以上为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介绍,保险责任请以《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