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障计划 | 保障项目 | 基础版 | 升级版 | 高端版 |
|---|---|---|---|---|
| 基础保障 |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10万元 | 20万元 | 50万元 |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5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 |
| 救护车车费保险金 | 1000元 | 2000元 |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
| 当地安葬/丧葬保险金 | 1.5万元 | 1.5万元 | 1.5万元 | |
| 滑雪器具损坏 | 1000元 | 2000元 | ||
| 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 | 1万元 | 2万元 | 5万元 | |
| 三者人身伤亡 | 1万元 | 2万元 | 5万元 | |
| 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和伤残 | 10万元 | 20万元 | 50万元 | |
| 亲属慰问探访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
| 遗体/骨灰送返 | 3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 | |
| 冻伤责任保险金 | 1000元 | 2000元 |
隐私保护声明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我们不会提供给任何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1、本保险保障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2、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每个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3、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须为5周岁天-65周岁,超出该年龄范围投保无效。
4、本保险承保的滑雪指在海拔5000米以下的人工滑雪道上的休闲旅游滑雪运动,不包括滑雪职业运动者、半职业运动者或以滑雪为职业的人员的滑雪。
5、本保险合同平安产险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版)-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的赔付规则如下:每次事故中,对本项责任保障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扣除免赔额200元后按照90%的比例赔付;累计赔付不超过10000.0元,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0000.0元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6、根据原保监发【2015】90号文件: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人对于超出监管部门规定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问:本产品是否仅限于境内游?
答:是的,本保险保障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问:划野雪是否在本产品的保障范围内?
答:不在,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在室内或室外合法的经营场所内进行的滑雪活动,被保险人划野雪不在本产品的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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