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安官网

一账通登录/注册

关注微信

箭头平安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安官网微信公众号

添加平安官网小程序

箭头添加平安官网小程序平安官网小程序

常见问题/保单意见反馈
我的受益人和受益权问题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扫码体验该服务

关注“平安微官方”体验更多服务

在线
客服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