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响。
被保险人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费用补偿,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若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参保、但就诊时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我们计算保险金后,再乘以60%的比例给付癌症治疗费用保险金。
如您投保的是计划三、且在本合同约定的特需部进行恶性肿瘤或原位癌治疗的,不受此限。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不受此限。
若您选择了可选特药责任,已纳入社保的药品未用社保进行报销的,赔付比例60%。其他情况下,赔付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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