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1.意外事故需要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生效之前或者保险到期之后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2.意外事故发生之后180天内,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可以报销;但是仅限于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私立医院和特需部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3.每次意外事故的医疗费用,在报销时均会扣除100元的免赔额;同一次意外事故,但是多笔医疗费用分成多次申请理赔的,仅会扣除一次免赔额,不会重复扣除。
4.在扣除免赔额后,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按照10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如果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中获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不再对此部分重复报销;如果被保险人按照有社保的身份进行投保,但未使用社保,保险公司按照60%的报销比例进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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