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是指期权交易中由做市商提供报价,投资者据此下达买卖指令并与做市商交易。做市商通过提供双向报价保证了交易的连续进行,促进了市场流动性的增强。这里面包含了某种“做市”的含义,因此他们被称为做市商,这种交易制度称为“做市商制度”。由于传统的做市商制度主要依靠做市商主动报价来驱动完成的,因而又称之为报价驱动机制。现代期权市场则是以竞价交易为核心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主要是作为活跃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辅助交易机制。
做市商制度起源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美国1960年代柜台交易市场中的批发商已经具备做市商的雏形。1966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成立了专门的自动化委员会研究在柜台交易市场引进自动化报价的可行性,1971年2月,NASDAQ系统主机正式启用,标志着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全美有500多家证券经纪自营商登记为NASDAQ市场做市商,2500只柜台交易市场交易最活跃的股票进入NASDAQ市场自动报价系统。500多家做市商的终端实现与NASDAQ系统主机联结,通过NASDAQ系统发布自己的报价信息。NASDAQ市场的建立标志着规范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做市商制度初步形成。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主要期权市场,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等,相继仿效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对于促进期权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记载,CBOE是最早在期权衍生品市场中实行专门的做市商制度的期权交易所。CBOE在原有的普通做市商基础上,于1987年实行了指定做市商制度(Designated Primary Market-Maker Program,DPM),这一制度是以一种更加明确的制度形式对其以往普通做市商作用的强化。1999年,经会员大会投票通过在其全部股权期权合约中推行了这项制度。只有DJows、SP100等少数几个股票指数期权合约因参与者众多、交易活跃而没有DPM。2000年,CBOE成立了芝加哥指定做市商协会。CBOE认为,DPM制度对于活跃交易、提高市场质量乃至其近年来的持续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以下的论述中将主要以CBOE的DPM制度为例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