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障计划 | 保障项目 | 基础版 | 升级版 |
|---|---|---|---|
| 基础保障 |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 20万元 | 30万元 |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20万元 | 20万元 | |
| 意外伤害医疗 | 1万元 | 2万元 | |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 8000元 | 8000元 | |
| 意外伤害骨折、关节脱位 | 2万元 | 4万元 | |
| 第三者医疗费用 | 1万元 | 2万元 | |
| 第三者死亡伤残 | 20万元 | 30万元 | |
| 猝死 | 3万元 | 5万元 | |
| 亲属慰问探访 | 8000元 | 8000元 | |
| 遗体/骨灰送返 | 20万元 | 20万元 |
1. 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每个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2. 本保险产品承保以人力驱动的2轮自行车,不承保用于比赛、外卖、快递等的非机动车,超出此范围投保无效,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保费。
3.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须属于《职业分类表》(2014版)中的1-3类职业。您可在产品投保页面查询相关职业类别规则。
4. 被保险人年龄限定为16周岁-65周岁,超出该年龄范围投保无效
5. 本保险保障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保险事故;
6. 本保险合同平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医疗费用的赔付规则如下:每次事故中,对本项责任保障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扣除免赔额200元后按照80%的比例赔付。
7. 本保险合同中平安产险非机动车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的赔偿规则如下: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80%;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接受治疗并结算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30%;被保险人以未参加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30%。
8. 本保险合同的适用条款为{clauseListCN}。
这个系列产品可以给谁保?
本保险适用于16-65周岁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这个系列产品都有哪些服务?
本保险含住院垫付、3次中医理疗和4项境内紧急医疗救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