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旅游险
平安优+计划等你加入
短期综合意外险
平安家庭财产保险
保单查询
常见问题/寿险意见反馈
生存金领取办理规则

"生存金领取办理规则:

1、生存保险金到期未领,可于下次领取时一并领取;

2、保单有未清偿贷款的,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时自动抵还超贷部分;保单有自垫保费的,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须予以扣除,余额再予给付;

3、月交保单,需交满当年度保费才可申请办理生存金领取业务;

4、客户通过金管家办理保全退费业务,到账时效(全国统一通用):自业务办理完成后下一个工作日开始一至三个工作日

5、原领取方式为生存金转账授权的,不能操作给付人工领取,需申请生存金累积生息或生存金抵交续期保费自动取消转账授权后,再操作给付人工领取;

6、保单存在应领未领取的生存金时,已产生的生存金所有权属于原生存受益人,必须先操作生存金领取后,才可以办理生存受益人变更。若生存受益人身故则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来领取,须提供死亡证明,由生存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合法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与生存受益人的关系证明及项目本身所需材料。"


扫码体验该服务

关注“平安微官方”体验更多服务

在线
客服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