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名称: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长青藤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类型:证券投资信托
信托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人:深圳市长青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规模:本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额以实际成立时的信托规模为准。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计划规模根据投资者的认购与赎回而相应变化。
本信托中合格投资者中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五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计划期满(含延期满)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将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五年。本信托计划期间(含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受托人未公告延期,且因证券停牌等原因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无法及时变现的,本信托计划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
投资方向:本信托的投资范围包括: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包括创业板市场)、债券、期货、权证、回购及基金、其他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
开放日:本信托存续期内,每自然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及最后一个交易日为开放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暂停认购或赎回的交易日除外。受托人可酌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开放日,包括但不限于将开放日调整为信托存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