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新旧重疾规范迭代过渡期截止,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在新产品要来、老产品纷纷下架这样的交替之际,大家疑问最多的就是:是直接购买新产品的优势更大,还是赶在新规正式施行前抓紧时间“上车”更好?
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纠结是因为新旧重疾定义理赔上各有利弊,为了打消顾虑,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重大疾病择优理赔方案”,今天就来具体说说。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新老重疾规范都有哪些不同,具体可以总结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两大类:
1.有利影响
· 新版本的重疾病种由2007年版的25种,增加到了28种。新增的3种疾病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同时也新增了3种轻症,并且被列为重疾险必保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 一些疾病理赔也更加规范了,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从需实施“开胸”手术规范为“切开心包”;重大器官移植术中增加了“小肠移植”;急性心肌梗死还增加了临床数据,理赔条件更规范等等。
2.不利影响
新规面对调整,有利好的同时也有不利影响。比如:
· 甲状腺癌也会进行分级赔付,不完全算作重疾进行理赔了:TNM1级及以下的轻度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赔付比例不超过30%,TNM1级以上,才按重疾规定理赔。
· 统一规定的3种轻症,赔付比例最高限制30%;按照重疾旧规规定,市面上部分产品的轻症赔付比例是可以达到45%的。
那么,我们再说回择优理赔具体如何理赔。
以“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为例,2007版定义下尚不能达到重疾的理赔标准,因为重疾“冠状动脉搭桥术”要求必须实施开胸手术才能够理赔;而2020版定义下,重疾“冠状动脉搭桥术”只要符合“切开心包”即可获得理赔。
再比如说,对于“I期甲状腺癌”,在2007版定义下可以按重疾理赔;在2020版定义下则按轻症理赔。如果在新规正式实施之前投保重疾险,那么“I期甲状腺癌”还是可以按照2007版定义获得赔偿,理赔比例高于新版规定。
因此,对于客户来说,不能将新旧版规定孰好孰坏一概而论,但是相对而言,“择优理赔”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但是,想要享受到择优理赔,就要特别留意了!因为只有在新规确立前购买重疾险,也就是2月1日前,才可以在日后的理赔中享受到“择优理赔”,但如果在今年2月1日后买的新产品,就不能反过来按2007版定义来赔了。
总体来说,新老版本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比下来也是各有利弊。如果想要理赔“最优解”,那么当下就是购买的最好时机。对于尚未配置重疾险,或者是想要为自己加保的朋友,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抓紧“上车”一定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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