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手册中,“您”指投保人,“我们” 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平安保险!
当您购买平安产品的那一刻起,您已经成为我们尊贵的客户,您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享受平安的各项服务:
■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条款保障范围内的事故时,受益人有权申请理赔。
■ 当您需要改变保险合同中的一些事项时,您可以申请保单维护和变更。
■ 当您的保险到了交费期,您可以享有60天的交费宽限期。
■ 当您符合特定要求,您可以享受平安对客户提供的附加价值服务。
保险合同规定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保险合同所附的保险条款详细列明了保障内容和权益,需要您仔细阅读。
在签收保险合同后,请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所附的保险条款,您的权益和保障主要在“我们提供的保障”中体现,它包含了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三部分内容。
条款的其他内容,如“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解除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权益”等等,都需要您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险合同中详细解释了有关名词。在阅读保险合同时,请您详细阅读条款中的名词释义,例如:意外伤害、专科医生、医院、重大疾病、保证利率等。不同保险合同列示的名词可能不同。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的限制,明确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况,例如因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行为等造成了保险事故,都属于责任免除的范围。责任免除会因为险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您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的具体内容。
您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我们提出关于您或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书面询问应如实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按条款规定退还保险费。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书是您和被保险人投保意愿的书面表示,您和被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书上亲笔签名确认(若被保险人未成年,可由监护人代签名),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您可能无法获得理赔。
若您投保时未亲笔签名,请您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公司柜面办理补签名手续。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给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我们会在承保后对您进行回访,与您确认投保时的相关事项,如您在投保书上是否亲笔签字等。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客户权益手册》及其配套光碟内容以本公司现行使用的保险合同及条款为依据。
本手册及配套VCD光碟内容不作为本公司承诺的一部分。如实际条款内容发生变更,依实际条款为准。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手册及配套VCD光碟各项内容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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